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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意!出口非医用口罩应符合中国或国外质量标准
更新时间:2020-04-26 15:48:15 作者: 来源:
昨天,商务部、海关总署、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公告:“商务部 海关总署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20年第12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防疫物资出口质量监管的公告”自4月26日起,出口的非医用口罩应当符合中国质量标准或国外质量标准。
三部门表示,在全球疫情持续蔓延的特殊时期,为更有效支持国际社会共同应对全球公共卫生危机,现进一步加强防疫物资质量监管、规范出口秩序,一是加强非医用口罩出口质量监管。自4月26日起,出口的非医用口罩应当符合中国质量标准或国外质量标准。二是进一步规范医疗物资出口秩序。自4月26日起,产品取得国外标准认证或注册的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、医用口罩、医用防护服、呼吸机、红外体温计的出口企业,报关时须提交书面声明,承诺产品符合进口国(地区)质量标准和安全要求,海关凭商务部提供的取得国外标准认证或注册的生产企业清单(中国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商会网站动态更新)验放。
公告指出,以上防疫物资出口质量监管措施将视疫情发展情况动态调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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